医保报销
留言时间:2023-01-11 19:1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3310
领导你好,请问在省外医院看病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若能,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3-01-16 10:15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根据《电子游艺最新大全 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六政办〔2019〕1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我区参保群众已办理相关慢性病病种在生效后,其在异地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发的符合门诊慢特病诊疗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起付线为 500 元;支付限额为基本医疗封顶线的病种,支付比例参照普通住院,其余病种支付比例为 60%;同时享受多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一个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线。二、根据《关于贯彻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1号)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诊费用继续实施专项保障,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75%。新冠门急诊结算医疗机构调整为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因此,符合上述异地门诊就医的患者,其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纳入相关医保报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564-3267200。0564-326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