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
留言时间:2024-06-06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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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主要想咨询一下,现在我住所的宅基地之外包含有一个院子,目前经营一家农家乐,生意还可以。现在准备在院子两侧再盖厢房,但担心邻居有意见,所以想咨询这一块怎么做才有法律依据。
回复单位:金寨县政府
发表于:2024-06-12 09:25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根据调查回复如下:经了解,你户位于大湾村姚湾组。近几年,大湾村发展迅速,游客量逐年上升,你户计划将老家房屋拆除重建,用于农家乐经营。根据《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金寨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办事指南>的通知》(金农〔2020〕119号)文件第三(一)规定,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建房人口、分户标准规定农村居民建房应遵循“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原则,根据村庄规划及实际用地情况,每户4人及以下的,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每增加1个人口,宅基地面积相应增加20平方米,但每户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为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村民小组申请、村民小组公示、村委会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在原宅基地拆旧重建的,直接由村民书面申请交村级组织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花石乡大湾村委会何家枝联系,联系电话:0564-52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