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广告牌建议
留言时间:2024-09-19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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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六安市能否恢复立式广告牌 如港澳台一样 打造属于六安的商业氛围 同时对城市景观也是一大提升!同时取消门头广告牌大小限制和设计,优化营商环境,以人为本的商业才能够良性发展,亦是最好的市容市貌!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4-09-30 15:2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现阶段,广告设置应严格遵循《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及《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3年12月13日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3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同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住建部公告第129号)、《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住建部公告第697号)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广告设施或标识应安全、美观,且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所在的公共空间原有功能的正常使用。申请人承诺悬挂张贴期满后及时自行清理或拆除,恢复建(构)筑物、设施原貌。从商业氛围营造角度看,类似港澳台地区的立式广告牌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为城市增添独特的商业气息,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提升商业活跃度,但也存在较大的维护维修成本及公共安全隐患。取消门头广告牌的大小限制和设计,虽然给予了商家更多的自由,但也可能导致门头广告过于随意,破坏城市的协调性。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适当放宽广告设置规定可以让商家有更多的展示空间,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但这也需要与城市管理的要求相平衡,设置广告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确保广告设置不会对公共安全、交通秩序、市民生活等造成不良影响。2、目前,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六安市户外广告管理专项规划实施实行分类管理,普通商铺实行备案制,商业区和大型商场楼宇实行许可制,鼓励商业区商家设置个性化店招店牌,您建议的竖式店招不在规划范围内,个别小街巷可以尝试试行。另外,取消店招大小尺寸限制不符合我市广告规划,不具备可行性。感谢您对金安区,裕安区户外广告管理和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和建议。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城管局,联系电话:0564-3277100,金安区城管局,联系电话:0564-392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