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理
发布地点: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
发布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1日
摘要: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同工会、人社等部门的密切协作,积极推动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同工会、人社等部门的密切协作,积极推动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一、依法平等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发展并重原则,在执法办案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高度重视对劳动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对劳动报酬追索、工伤保险待遇兑现、群体性纠纷等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化解矛盾。如余某某等54人与金寨某精工公司系列群体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依法认定用人单位在生产部门裁撤时,就岗位调整、经济补偿等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以劳动者拒不到新的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合法解除,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等合理诉求,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依法保障女性劳动者、超龄人员合法劳动权益保护。在审理许某与某市政公司劳动争议案中,依法认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判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依法审慎把握好民生权益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引导企业规范用工,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用工自主权,促进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稳定,保障用人单位生存发展、有序运转。如:田某某与六安某投置公司、北京某物业服务公司六安分公司等劳动争议案,法院审理查明田某某在一个月内有十多天无请假手续,只有打卡记录无坐班事实,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与其劳动合同不构成违法。2024年,全市法院共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732件,调撤552件,调撤率31.9%,市中院调撤率达48.6%,有力维护了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二、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准确认定用工主体和劳动报酬。当前劳动纠纷案件既有传统劳动模式下的拖欠劳动报酬、劳动关系认定、工伤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类型纠纷,同时,新业态下的外卖骑手与平台企业、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劳动争议数量逐渐增加。新业态领域,劳动用工模式不同于传统用工,在管理方式、报酬支付及工作时间更加灵活多元、复杂多样。部分平台企业将相关业务层层转包,连环外包,为劳动者在在发生劳动争议后,选择用人单位制造障碍,规避其作为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金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衡阳某公司诉王某某、第三人盐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法院审理查明某外卖平台根据王某接送单的时间进行考核,通过衡阳某公司向王某某支付工资,王某某工作受盐城某公司管理,工资由盐城某公司发放,依法判决王某某与盐城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4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新业态劳动争议共17件,主要类型为外卖骑手与平台企业、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产生的纠纷。我们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依法认定劳动关系主体,通过裁判案例指引,规范新业态领域劳动用工。
三、深化“法院+工会”联席会商机制,推动劳动争议前端化解。全市两级法院与两级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完善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全市七家基层法院与总工会实现全对接,入驻调解组织8家。霍邱县法院创新“调解员+法官助理”的结对联调模式,即聘用4名退休法官和1名律师作为“法院+总工会”调解员,与法院抽调的法官助理结对共同开展调解工作。金寨县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中心自2021年8月成立以来,共接收法院委派案件1569件,调解成功111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2%。金寨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被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总工会评为“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全市法院2023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081件,2024年受理案件1890件,同比下降38.7%,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高效快捷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实现定分止争,有力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精力,节约了大量宝贵的司法资源。
四、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促进劳动争议源头治理。综合运用司法建议、法治宣传、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劳动者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良好用工氛围,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功能作用,对于审判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企业改进工作。常态化开展“院长接访企业家、走访企业”工作,成立专门法律团队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对企业用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提供“一企一策”司法服务,进一步强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指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与工商联联合开展“援法护企”集中普法活动,加大典型案例宣讲,提升劳动者和企业法律意识,营造企业尊权、劳动者敬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参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高效办理欠薪案件,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切实做好涉劳动者、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依法保障劳动者、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新业态下劳动关系案件的分析研判,规范平台用工,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做好对县区法院的相关条线指导。我们将继续加强同有关部门联动,促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答记者问:
提问1: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数2023年的3081件,到2024年的1890件,为何会出现大幅度减少?
答:一、市法院与市人社局自2023年初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对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会商,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劳动仲裁裁决质量有了明显提高,部分案件在劳动仲裁阶段得到妥善处理。二、六安法院与六安总工会建立完善职工权益保障协作机制,通过委托、委派总工会调处案件,诉前化解一大批案件。三、我市两级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六尺巷工作方法,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职工依法维权,劳动关系健康、和谐。2024年全市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达到31.9%,市中院调撤率达到48.6%,远高于全省民商事案件25.21%的均值
提问2:请问,“工会+法院”协调机制是怎样解决职工劳动纠纷的?
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2024年7月,市法院与市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两部门在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一是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聘任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招聘专职社会化工作者进驻调解室等方式,配齐配强人才队伍;二是推动在各县总工会联合法院、检察院、人社等部门设立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已挂牌成立9个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调解能力。通过以案释法、观摩调解、网络在线培训和举办“送法进企业、普法进园区”法治宣传等方式培训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解诉能力。今年,市总工会将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建设职工法律一站式服务中心,打造工会法律援助室、调解工作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多元化调解阵地,实现劳动争议“商、调、裁、诉”一条龙服务,更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提问3:请问,职工如果在工作中遇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通过什么渠道来进行法律援助?
答:六安市总工会已畅通职工诉求反映、解疑释惑、寻求帮助、问题解决等渠道,打造了“数智化+工会法律援助+12351”的职工维权服务模式。全市在职职工,如果在工作中遇到涉及职工关于劳动报酬分配、休息休假、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问题时,职工可通过“职工之家”APP及登录六安工会APP、官网方式进入网络端进行反映或到市县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进行反映和拨打工会12351职工服务热线进行反映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