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公开水云涧小区A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
留言时间:2022-07-27 10:4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25
《民法典》有规定的,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均属于业主共有。那水云涧A区在小区内公共道路上划分的停车位的停车费用也应该属于小区公共收益,请水云涧小区A区物业公司公开2021年元月以来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表。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8-01 16:1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工作人员核查了解,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定期公示公共收益等,物业公司每年年初会将上一年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小区进行告示,接受业主监督。2021年年度的收益收支情况已于2022年年初进行公示,年初公示图片及明细如下,投诉人如有异议,可至水云涧物业办咨询。2022年收益收支明细将于2023年年初公示在小区内公示,届时您可关注并查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小华山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64-338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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