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丢失
留言时间:2022-08-0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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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不慎丢失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现打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请问在不补办证书的前提下提供哪些资料即可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于:2022-08-03 08:4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已于8月1日下午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就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您参加我市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要满足招聘公告中的基本条件和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通过笔试进入到资格复审环节,考生需要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如学历、学位证书丢失,可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在学位证书查询系统查到的学位信息报告,并联系毕业学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咨询事项,请联系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或市公务员局,电话:0564-3376209,337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