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装指南
服务标准及承诺
一、供水水质
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确保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9%以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和检测频次,每月开展国标常规42项检测,每半年实现106项全检,每天、每月在公司网站向社会公布水质信息。
二、供水水压
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水务服务热线(3332211)
1.供水服务热线电话3332211实行24小时为用户服务;
2.用户来电及时办理反馈,办结率达到100%。
四、供水窗口服务
1.各窗口及营业所“朝八晚五(中午不休)”,节假日正常营业,全年无休。
2.用户办理更名、更改联系方式、过户、报停等供水业务,手续资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3.用户办理用水性质变更的,当日受理,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现场确认。依据《水费价格明细表》,如符合变更要求,用水性质当月变更,次月生效;如不符合要求,查看现场时将告知用户。
4.用户首次办理增值税票开据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开票资料(包括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公司地址),当天受理;首次开票成功之后,后期开票仅需提供户号。
五、供水管网维修及安装
1. 接警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
2. 发现或接到报漏,及时止水。直径400mm及以下的管道12小时以内修复;直径500mm及以上到直径1000mm(含直径1000mm)的管道24小时以内修复;直径1200mm及以上到直径1600mm(含直径1600mm)的管道36小时内修复;直径1800mm及以上的管道,连续抢修。抢修到位及时率达到100%。
3. 接水工程、管道维修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现场做到有告示、围栏和安全标记,施工结束工完料净场清。
六、抄表收费
1.抄表计划:每月10日-20日开展水表抄收工作。
2.水表抄见率、准确率100%。
3.按市发改委物价部门公布的水价标准收费,公示水价信息。
七、投诉管理
若用户对服务不满意,可来电、来人、来访等形式向公司供水热线投诉,投诉电话:0564-333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