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徽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徽省建设高标准市场
体系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1〕35号),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将我市贯彻落实重点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等重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为我市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健全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根据职责任务分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主动加强对接落实,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先行先试。同时建立改革台账,逐项压茬推进。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市场反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情况按程序请示报告。
三、加强统筹协同,增强改革实效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加强改革统筹,按照任务清单,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对标沪苏浙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学习借鉴高标准市场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同时加强自身改革经验总结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工作,成熟一项、推广一项,切实增强改革的示范引领。
附件:贯彻落实《安徽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贯彻落实《安徽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
重点任务 |
我市贯彻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一、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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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实施产权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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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规制度 |
1.严格执行产权领域法律法规,开展产权政策法规研究,根据地方立法权限,加强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地方立法工作,及时修改、废止涉及平等保护产权的地方规定。 2.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力度,规范辖区内相关案件类案裁判。 3.健全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形成、运营、流转及退出制度体系,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处置国有产权,强化国有产权流转环节监管和产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 |
市人大法工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机制 |
1.严格落实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绿色通道”,涉产权刑事案件纳入院庭长“四类案件”监管范围,妥善处理涉政府产权纠纷案件。 2.建立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及时甄别纠正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错案冤案。严格区分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严格把握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界限标准,坚持依法打击与少捕慎诉并重。 3.强化执法司法部门联动,完善案件移送标准、证据认定保全、信息共享、工作协助等相关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 |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
1.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全面优化知识产权审判模式。完善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依法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2.建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领导组,严厉查处商标、专利等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 3.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动调解组织、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畅通知识产权诉讼与调解对接流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纠纷多元化解。 4.强化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做好蜂狂购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标准试点工作。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持续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行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蓝天”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工作,解决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商标受理窗口办理流程。 |
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
1.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和规范落实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公示制度,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以及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 2.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作用,总结推广霍邱县孟集镇“智慧”三资管理平台经验做法。 3.推深做实“三变”改革项目化,健全“三变”利益联结机制。推进村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探索富余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转让、继承等具体办法。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4.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范围,确保应发尽发。 |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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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落实 |
1.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严禁各地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维护清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配合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和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开展负面清单隐性壁垒排查整治,建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2.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清单代码,确保我市行政审批体系与清单事项紧密衔接、相互匹配。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的审核工作,持续开展事项清单检查,提升准确性。 3.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编办、市数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
1.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复制推广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经验。建立容错机制,允许异常状态消除后的企业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开展“企业注销+行政许可注销”联动办理改革,探索对吊销未注销企业实施强制注销,健全完善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改革举措,多措并举畅通市场退出通道。 2.建立破产案件简化审理工作机制,推进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和繁简分流,提高破产审判效率。 |
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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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
1.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的必要程序及时修订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 2.积极拓宽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热线等方式向受理机关投诉举报。 3.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谋划委托高等院校、专业咨询机构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 4.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检查有关政策措施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审查结论等,定期开展抽查评估活动。 5.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更好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8.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
1.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配合调查垄断案件,围绕医药、公用事业、建材、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 2.严肃查处限制交易、阻碍商品和要素在地区间自由流通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聚焦房地产、保健市场、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和领域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加大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9.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 |
1.深入巩固企业开办“六个一”标准化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办“掌上办”、“零成本”和智能审批。实行统一的身份实名验证系统、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和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用语。 2.严格登记规范,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限制企业办理跨区域迁移登记。 3.落实《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实施办法》,加强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力度,对区域内立案、调查材料、证据证物、检验鉴定和处罚决定等互相认可。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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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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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优化土地管理体制机制 |
1.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纳入国家或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重点项目申请国家直接配置计划,市级按照20%比例统筹各县区存量土地处置核算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完善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联席会议机制和土地要素保障会商机制。接住、管好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实行1个工作日受理、10个工作日完成市级审查。高质量编制和实施市县两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持续推行开发区“标准地”制度,实施《六安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试行)》,指导各县区序时开展“标准地”出让。持续开展闲置建设用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建立数据库,形成“一张图”,合理分步有计划地利用。 3.推行“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国家级开发区亩均效益评价全覆盖,依法依规区别化使用财税、金融、用地、用能等支持政策。 4.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
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
1.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工业用地的不同产业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2.指导各县区开展村庄规划试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性工作,有序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3.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及城镇标定地价等制定工作,推动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 |
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积极推动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 |
1.落实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调剂为辅、省级适度统筹为补充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对于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申请省或国家统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努力增加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在满足本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的前提下,对外有偿调剂新增耕地指标。 |
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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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
1.推进农业人口落户城镇,在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确保应落尽落、举家落户。分步推进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持续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进一步畅通居住证转户籍的制度通道。 2.以高频户籍业务为突破口,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实现部分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加快实现部分高频户籍业务“全程网办”。推动长三角区域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全面扩大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范围,落实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 3.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高龄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缴费档次标准、缴费补贴调整激励机制等政策。 4.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持续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及应用工作,积极推动多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做好医保业务跨省通办、市内通办工作。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4.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 |
1.积极创建符合市场需求、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2.打造“2+N”招聘品牌,积极开展线上网络招聘服务。 3.推进与上海市松江区开展人力资源协作,积极探索我市共享用工模式,促进人力资源合理调配,缓解企业用工压力。 4.适时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 5.做好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承接工作。 |
市人社局负责 |
(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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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进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
1.全力推进企业上市“雁阵计划”,加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培育和招引力度,开展资本市场业务专项培训,加强优质企业与资本市场资源对接,加速推动企业赴沪深北交所上市进程。鼓励优质企业利用债务融资工具,推动上市公司再融资,不断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2.推进投债贷一体化运作模式,通过抓两头带中间,引导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力争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工具取得零突破,绿色、双创、乡村振兴债券“首单”尽快落地。 |
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六安中支、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6.引进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 |
1.积极争取总部在沪苏浙的银行保险机构入驻六安设立分支机构,加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引力度。加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资本补充,优化股东股权管理,引导符合条件的沪苏浙优质企业特别是金融机构参与银行机构改革和战略投资,加大多渠道资本补充和新型资本补充工具创新。 2.出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政策措施,招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我市集聚发展,加大对落户我市基金管理机构的支持力度。 |
六安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六安中支、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7.优化实体经济融资服务 |
1.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科技、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力度。 2.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惠民生工作,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和三项专项政策工具,引导全市信贷总量稳定增长、结构稳步优化、成本稳中有降。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3.建立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季度监测制度,并按季度督导。 4.推动市“信易贷”平台上线运营,加强金融机构亟需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市“信易贷”平台宣传推广应用。 5.开展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 |
人行六安中支、六安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数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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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揭榜挂帅”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深做实“攀亲结故”工程,依托安徽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六安院等创新平台,“育苗移栽”大院大所高端科技成果。 2.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力争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 |
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9.推进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 |
1.鼓励支持安徽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六安院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新模式,落实“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和“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两项全面创新改革任务,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 |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推动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 |
1.创新推进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转让工作。 2.深入推进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积极参加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推进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建设。 |
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1.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 |
1. 印发市级贯彻落实文件,积极争取全省试点,打造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 2. 依托线上“政务数据大厅”消除部门间直连的数据共享通道,实现公共数据分钟级、秒级归集和高效流通、按需使用。推动社会治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以及水电气等数据向社会开放。 3. 深入开展数据产业发展调研,推动出台支持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政策措施。 |
市数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改善和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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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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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
1. 按照省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四个一”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重点产业、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 2. 鼓励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工具方法,树立质量标杆,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能力建设。 3. 完善质量基础设施,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大市政府质量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宣传、培育力度。 4. 建立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机制,推进缺陷召回工作。加强后续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5. 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推进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建设,推进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23.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
1. 全面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先进的团体标准。加强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评估监督,鼓励企业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强化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实施。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24.进一步加强安徽品牌建设 |
1.完善“安徽老字号”扶持政策。建立“安徽老字号”申报企业库,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精准指导申报,对即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孵化。 2.认真落实六安市“十四五”地理标志培育申报计划。积极推进我市十二个省级商标品牌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六安瓜片、霍山石斛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 3.成立争创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工作专班,推进市、县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遴选一批重点培育对象,举办培训和申报辅导活动。开展制造业和服务业皖美品牌培育、申报工作。提升六安质量品牌馆的影响力。 4.积极组织我市婚纱礼服、羽绒服装企业等优势生产企业参加“双品网购节”。 |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5.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 |
1.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升县域商业主体品质。帮助企业申报省级农产品供应链项目,从升级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强产地流通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五个方面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企业做大做强。 2.推动中国供销大别山农产品物流园、大别山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六安金太阳国际汽车城等新型专业市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3.加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和产业发展项目投入力度,加快6个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建设,科学布局农产品加工基地、商贸物流园和冷链仓储设施,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集中入驻园区。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六安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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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 |
1.强化消费者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深化食药等消费领域的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刑事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处罚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 2.协助省消保委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及时报送案件线索。 |
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7.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 |
1.运行消费纠纷小额速裁、简案速裁机制,打通简易案件审理的“快车道”。大力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 2.完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非诉讼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3.大力发展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缩短投诉办结时间,化解消费矛盾。 4.按照《六安市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消费投诉信息进行公示。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 |
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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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
1.“十四五”期间,建成沿江高铁、六庆城际铁路、合六市域(郊)铁路、合肥经三河至万佛湖市域(郊)铁路,开展合康铁路、沿淮铁路、六庐铁路、阜六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2.“十四五”期间,建成金安通用机场,推进金寨支线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建成合六叶高速公路六安段“四改八”改扩建、德上高速公路舒城段、合霍阜高速公路霍邱段、铜商高速公路六安段,开工建设铜商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马店至皖豫界段,力争开工合肥至叶集高速公路(合六南部高速),高速公路密度达到4.14公里/百平方公里;配合开展引江济淮二期航运工程淠淮航道升级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3.启动建设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平台,通过数据资源整合,推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智慧交通发展,汇聚交通各行业数据;进一步完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功能,新建、扩改建综合运输服务站35个以上。 4.推进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各类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将交通、5G、物流等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保障项目用地空间。积极服务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选址,将智能信报箱建设写入居住小区规划方案批复。 5.深入推进邮政业“交通强国”支撑乡村振兴试点和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加快交邮快融合发展,提升快递进村工程质效,强化快递末端服务能力。 |
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数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9.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 |
1.围绕智能机器人、智能餐厨、自动驾驶、智能停车、智能制造、大数据等人工智能相关行业开展补链延链强链,大力招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支持六安智谷产业园招引项目落地生效。 2.加快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省市县5G发展服务专班三级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和能动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3.开展“跨境人民币惠企便民专项行动”,支持更多市场主体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帮助涉外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外汇管理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便利涉汇主体跨境收支便利化结算。 4.认定一批“智慧餐厨标准示范店”,促进“智慧餐厨”推广应用,持续开展电商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创建。 |
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人行六安中支、六安海关、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0.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 |
1.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支持各县区加快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行业地位突出、竞争优势明显的平台经济领域龙头企业。鼓励市内优质平台经济企业通过项目建设、战略重组等方式,加快培育发展成为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 2.推动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智慧学校平台服务水平和优化市级教育云平台开放功能。推动第三方物流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 3.依托线上“政务数据大厅”的“按需共享、统一流转、随时调用”的数据共享机制,消除部门间直连的数据共享通道,实现公共数据分钟级、秒级归集和高效流通、按需使用。 4.指导全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利用“双随机”对平台企业经营情况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平台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互联网、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有效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数管局、人行六安中支、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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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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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推动金融服务业交流合作 |
1.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加入长三角跨区域重大项目联合授信、联合(银团)贷款协作机制,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六安长三角一体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跨区域银团贷款投放。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白名单”客户信息库建设。 2.加强长三角地区金融交流合作,支持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
六安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六安中支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2.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 |
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扩大民间资本投资服务领域开放度。 2.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贷款贴息政策。 3.加强宣传,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参与托育事业。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境外教育机构与市内学校开展合作。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3.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
1.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清理外商投资隐性壁垒,贯彻执行非禁即入的规定。 2.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外资激励资金,支持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3.严格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准确了解和把握外商投资动态,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加强外商投资项目库建设,适时更新、定期跟踪。完善外商投诉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外商投诉协调处理工作力度。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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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牵引构建制度型开放平台 |
1. 对标对表自贸试验区,积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果。按照《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六安联动创新区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联动创新区建设,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 2. 加强境外投资保护,建立健全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提高对外投资水平。 3.做好跨境贸易服务,推进跨境贸易提升行动贯彻落实,持续优化跨境贸易环境。 |
市商务局、六安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5.推动落实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 |
1.做好“同线同标同质”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绿色、节能、节水、环保等高端品质认证,借力质量认证“绿色通道”,鼓励认证机构加大高端品质自愿性认证项目供给。 |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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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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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1.完善并严格执行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和抽查事项清单,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有机结合,全面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 2.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的归集应用,加强本地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接收运用国家、省下发的信用信息。 3.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清单与省“互联网+监管”清单衔接关联工作。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数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7.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
1.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推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探索对全市新兴产业领域实施包容期“守信免查”、触发式监管模式。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2.大力推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继续拓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领域。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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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加强重点商品价格监管 |
1.加大重要商品价格监管力度,持续强化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及时开展舆情预警和应急监管,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严防非市场因素导致价格异常上涨。 2.完善价格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拟定价格政策动态抄送、监管信息实时反馈、价格工作定期会商等相关制度。 3.落实安徽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指导县区扎实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及时发布价格动态分析,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研,适时提出调控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价格信息支撑。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9.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 |
1.持续加大投入,完善“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功能,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规则。 2.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 |
市公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数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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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机制 |
1.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推进相关单位对虚假承诺和未兑现承诺的依法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2.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 3.健全和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4.在具备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六安中支、市数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1.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1.以市信用平台共享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参考,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2.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标准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多部门、跨地区信用惩戒联动机制。 3.将企业信用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根据监管对象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六安海关、市生态环境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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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重要作用 |
1.全面巩固商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成果,构建商协会自主管理与政府监管服务相结合的新型行业治理模式,贯彻落实商协会登记服务指南,持续做好商协会规范和服务工作。修订完善商协会登记管理相关制度,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商协会法人治理机制,持续为协会商会提供方便快捷的全程帮办服务。 2.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组织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3.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围绕“5+1”产业,搭建产业对接交流平台,针对企业专业服务需求,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目录清单,将“双招双引”、行业服务、行业调研、行业辅助决策、行业标准规范制定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及时兑现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政策。 |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投创中心、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3.大力发展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 |
1.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积极培育和引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2.清理现有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对职能萎缩、规模较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机构予以撤销。积极推进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整合工作。 |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4.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 |
1.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裁量权基准,积极应对“职业打假”。 2.拓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途径,加大对投诉量大的问题和商品种类公示力度。 3.开展舆论监督报道,对于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执法案件,在深入调查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推出舆论监督报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七)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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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健全对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 |
1.强化对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监督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围绕许可、审批、执法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抽查、回访,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
市纪委监委负责 |
(十八)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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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完善维护市场安全的体制机制 |
1.落实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机制,定期召开市委财经委会、经济形势分析会,开展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调度。 2.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作机制作用,持续推深做实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提升、存款保险等工作,强化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提高发现风险和处置风险的能力,开展重大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推动金融风险有力化解,确保金融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六安中支、六安银保监分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