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24-12-1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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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科学部署推动整改工作。7月12日和7月22日,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先后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就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相关县区和部门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既做到“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深挖问题症结根源,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实现“整改一点、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8月2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审计整改任务交办会,传达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具体举措。9月23日至27日,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联合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全面贯彻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两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通知》,构建市委集中统一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主导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和机制;持续规范审计整改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台账管理、日常调度、验收销号、整改约谈等制度;加大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力度,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2023年以来,共召开专题会、推进会20余次,发出整改督办函30余份,研究调度审计整改工作,促进具体问题整改与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三是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成效显著。相关县区和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见人见事见物,见文件见制度见成效”的标准,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截至2024年10月底,上年度未完成整改的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26个问题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95个,已全部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6个,已整改2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5个,已整改4个。合计整改完成220个,整改完成率为97.35%。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资金8200万元,促进资金拨付29500万元,盘活存量资金9200万元,完善规章制度22项,有力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预算编制不完整、代编预算规模大、收入预算编制不合理”等问题,市财政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印发编制指南等方式,指导市直部门加强项目前期论证,科学预测支出需求,强化代管资金和结转资金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细化预算编制,压减代编预算规模,代编预算金额较2023年减少25.86亿元,下降30.11%。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指导市直单位结合经济社会情况和近三年收入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收入,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缴预算收入。

(二)预算执行方面。针对“预算执行率低、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市财政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准确测算资金需求,推进上年结转资金拨付3.42亿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印发《关于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的通知》,通过压减预算、调整资金用途和调剂支出等方式,规范资金使用。统筹安排体检、会展、规划、培训、法律顾问等经费,分别编入市卫健、商务、发改、组织、司法等牵头部门预算,资金节省率总体达12.8%。印发《六安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经费使用管理优化调整方案(试行)》,建立“预算管理、总额控制、超支扣减、结余留用”的公务用车经费管理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市退役军人局等单位制定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多项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合同履约管理,清理往来款项,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三)预算绩效管理。针对“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绩效评估质量不高、绩效监控及评价结果运用不到位”等问题,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安排部署下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零基预算改革制度落实情况和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等列入重点改革事项。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举办全市预算绩效管理专题研讨班,重点研讨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估开展等,提升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市财政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对所有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对重点项目开展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2023年市级根据绩效监控、评价结果收回项目资金0.7亿元,核减2024年项目预算10.28亿元,督促部门制定或修改制度办法8项,完善管理措施68项。

(四)国有资产及自然资源管理方面。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资源闲置和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资产登记,开展资产清盘,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建好用好政府“公物仓”平台,建立余缺调剂、共享共用机制,2023年以来节约财政资金300多万元。金安区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盘活闲置土地资源,规范专项资金收支管理,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审核拨付资金2399万元,严格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收缴耕地开垦费等4147.6万元。

(五)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方面。针对“部分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市场化经营水平不高、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市审计局起草《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有关问题报告》,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分别作出批示。市政府统筹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和市场化运作,组建了市文旅投资公司,整合市规划设计院等4家公司,推动市城投公司对所属子公司进行重组整合,开展市公交公司、汽运公司公司制改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法人治理体系。市大数据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在优化经营业务、合同履约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和固定资产采购使用等方面制定多项制度,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六)文旅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针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六安文旅’APP信息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市审计局起草《市本级文旅类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亟待解决》,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分别作出批示。市文旅局采取“市县联动、错峰发放”方式,优化2024年度消费券使用方案,核销率达99.73%,有效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印发《2023年度文化旅游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及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力度。升级“六安文旅”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实现语音搜索功能和语音播报功能,新增积分和商品兑换功能,更新全市57个A级旅游景区信息等内容,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旅游产品。

(七)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合同履约不到位”等问题,市水利局组织对各县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归还专项资金4027.83万元,拨付征迁补偿款38.8万元。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督促相关县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组织开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对不达标的工程进行了返工处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严格项目合同履约管理,停止执行违规签订的补充协议,协调施工单位补充履约保函813.9万元,规范资金支付行为,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八)老有所养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和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方案未制定”等问题,市民政局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贷款贴息申报流程,多渠道及时公布宣传扶持政策及申报指南。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督促相关县区及时拨付适老化改造资金108.17万元,收回违规发放的运营补贴和高龄津贴等8.56万元,收缴结余资金86万元。叶集区等3个县区科学制定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方案,细化配建标准,明确部门职责。

(九)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针对“科技创新扶持政策体系不健全、资金拨付不及时和阶段目标制定不合理”等问题,金寨、叶集等县区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扶持体系,制定《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建设制造业强县若干政策》、《叶集区科技特派员经费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提高研发投入奖补标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市科技局强化对县区的指导检查,通过下发提示函、现场调研核查等方式,督促舒城县及时拨付补贴资金100万元,推进多个项目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三、整改工作后续安排

报告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已得到有效整改,仍有少数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主要涉及闲置资产盘活、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规范国企用工行为等需要时间整改或受客观条件影响难以整改的问题。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下一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研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促进早日完成全面销号。一是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审计部门监督责任,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强化清单管理,严格对账销号,推动问题及早整改到位。二是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在督查重点、成果共用、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三是深化整改成效。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治已病”,纠正具体问题,更要“防未病”,注重建章立制。要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推进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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