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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次数
留言时间:2024-05-21 09:16:2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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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公积金中心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我和家属在婚前分别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婚后我名下的一套房屋在继续还款,我家属名下的房屋卖掉还清了公积金贷款。请问如果我们现在再购置一套商品房,能否再使用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2024-05-22 19:17:00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六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操作细则》规定,婚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计入家庭贷款次数。因您家庭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再购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中心已电话与您沟通,并给予您详细的解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12329。